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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姓女子牽著柯基犬散步突然遭到凶猛的比特犬攻擊,鄭女及愛犬皆被咬傷,憤而對比特犬的廖姓男飼主提告並求償164萬多元,屏東地院審理後,依過失傷害罪判處廖男3個月徒刑,並應賠償鄭女19萬多元。鄭女主張,1年多前她到屏東一家餐廳用完餐後,牽著柯基犬在停車場附近步行時,突然遭到一隻凶猛的比特犬攻擊,導致她右膝2處被咬傷,長達半年無法工作,她的柯基犬也被比特犬咬得遍體鱗傷,除對未看管好比特犬的廖姓飼主提出過失傷害告訴,並要求廖男應賠償她醫藥費、工作損失及精神撫慰金等共164萬8089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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