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院一審宣判高虹安依貪污治罪條例,判處7年4個月,關於這一點,我支持高虹安上訴爭取自己的清白。其實高虹安剛上任立委時,台灣民眾黨才成立1年,高虹安是首屆擔任立委的黨員,她在立法院沒有經驗,不可能自己發明出公積金制度,是她的助理從上一任老闆,也就是前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的辦公室帶來的,高虹安是依照這個制度去執行,我相信她本人沒有貪污意圖。 同樣的公積金事件,民眾黨去控告李俊俋,到現在卻都沒有下文。我希望法律要有一致性,必須平等適用在每一個人身上。
北院一審宣判高虹安依貪污治罪條例,判處7年4個月,關於這一點,我支持高虹安上訴爭取自己的清白。其實高虹安剛上任立委時,台灣民眾黨才成立1年,高虹安是首屆擔任立委的黨員,她在立法院沒有經驗,不可能自己發明出公積金制度,是她的助理從上一任老闆,也就是前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的辦公室帶來的,高虹安是依照這個制度去執行,我相信她本人沒有貪污意圖。 同樣的公積金事件,民眾黨去控告李俊俋,到現在卻都沒有下文。我希望法律要有一致性,必須平等適用在每一個人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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